信丰四维昌顺数字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信丰四维昌顺数字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法人 | 陈柃江 |
| 注册资本 | 1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 |
| 信用代码 | 91360722MA3AD0T90H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3AD0T90 |
| 工商注册号 | 360722310025400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 成立日期 | 2021年05月17日 |
| 营业期限 | 2021年05月17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 纳税人资质 | 其他 |
| 纳税登记 | - |
| 参保人数 | 暂未公开 |
| 联系人 | 陈柃江 |
| 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
赣州市
信丰县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西河北路(旭和·恒福花都E栋302) |
| 登记机关 |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气 | 次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艺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陶瓷制品制造,茶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艺术品代理,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销售代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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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企业
信丰四维昌顺数字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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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柃江
10万元
2021年05月17日
在业/存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