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
| 法人 | 叶东伟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信用代码 | 9133112431358537X6 |
| 组织机构代码 | 31358537X |
| 工商注册号 | 331124000022133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 成立日期 | 2014年08月08日 |
| 营业期限 | 2014年08月08日 至 9999年09月09日 |
| 纳税人资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纳税登记 | - |
| 参保人数 | 2人 |
| 联系人 | 叶东伟 |
| 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市政设施管理 市政设施管理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
丽水市
松阳县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46号 |
| 登记机关 |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气 | 次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房地产咨询;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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