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鼎天湖路分店
| 企业名称 |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鼎天湖路分店 |
| 法人 | 裴正芳 |
| 注册资本 | - |
| 实缴资本 | - |
| 信用代码 | 91350982084325311D |
| 组织机构代码 | 084325311 |
| 工商注册号 | 350900500012184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0月18日 |
| 营业期限 | 2013年10月18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 纳税人资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纳税登记 | - |
| 参保人数 | 55人 |
| 联系人 | 裴正芳 |
| 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综合零售 超级市场零售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
宁德市
福鼎市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五里牌天湖大道中汇广场第十三号楼2-3层 |
| 登记机关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气 | 次 |
| 经营范围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的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及相关润滑油产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打火机补充剂及配件、花卉、玩具、宠物用品、园艺及烧烤用品等的零售和批发(包括代销、寄售、仓储式会员制销售),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在中国境内组织部分自营产品的加工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等业务;组织国内商品出口;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在商店内经营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快餐店)、娱乐服务(包括室内外儿童乐园等)、健身中心、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及其他居民服务、验配眼镜以及商品售后维修服务;在商店内组织自营商品的展销、仓储业务并提供促销、展销、展览、商品示范及相关的表演场地;出租部分商场设施和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国内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信息咨询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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