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东方沥青焦化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盘锦市东方沥青焦化有限公司
法人 杨志超
注册资本 55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550万元人民币
信用代码 91211100742775219F
组织机构代码 742775219
工商注册号 211100003020644
纳税人识别号 -
成立日期 2002年09月19日
营业期限 200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18日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登记 -
参保人数 暂未公开
联系人 杨志超
行业 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注册地址 辽宁省  盘锦市  双台子区 
双台子区铁东街高家村
登记机关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气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润滑油、润滑油基础料、道路沥青、沥青混合料、燃料油(按Q/PDL0001-2008标准生产,属非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沥青改性剂(以上项目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除外);生产、销售石脑油(允许销售给有资格的企业)、混合芳烃料、变压器油(执行GB2536,闪点大于140摄氏度)、有机热载体L-QB280、L-QB300(执行GB23971-2009,闪点大于180摄氏度)、热拌用沥青再生剂(NB/SH/T0819-2010,闪点大于220摄氏度);沥青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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