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利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柏乡县第十分店
| 企业名称 | 清河县利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柏乡县第十分店 |
| 法人 | 王静美 |
| 注册资本 | - |
| 实缴资本 | - |
| 信用代码 | 91130524MA0FP9MW3K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FP9MW3 |
| 工商注册号 | 130524300009757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18日 |
| 营业期限 | 2020年11月18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 纳税人资质 | 其他 |
| 纳税登记 | - |
| 参保人数 | 暂未公开 |
| 联系人 | 王静美 |
| 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西药批发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
邢台市
柏乡县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民路(东大街)春蕾小学东侧300米路南 |
| 登记机关 | 柏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气 | 次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打字复印;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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