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仁华中医门诊部(普通合伙)

企业名称 长兴仁华中医门诊部(普通合伙)
法人 任美华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信用代码 9133052257774563XG
组织机构代码 57774563X
工商注册号 330522000073208
纳税人识别号 -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 2011年07月06日 至 9999年01月09日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登记 A级
参保人数 暂未公开
联系人 任美华
行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  医院  中医医院 
注册地址 浙江省  湖州市  长兴县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新都汇小区9幢2-6号(自主申报)
登记机关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气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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