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金秀镇阳光与鹿艺术培训中心

企业名称 金秀县金秀镇阳光与鹿艺术培训中心
法人 苏晓丹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信用代码 92451324MA5P75NM7L
组织机构代码 MA5P75NM7
工商注册号 451324600133800
纳税人识别号 -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1970年01月01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纳税人资质 其他
纳税登记 -
参保人数 暂未公开
联系人 苏晓丹
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文艺创作与表演  文艺创作与表演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来宾市  金秀瑶族自治县 
广西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夏园小区(瑶都广场46号)
登记机关 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气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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